機動車鳴笛監測檢定添新規 距新《噪聲污染防治法》實施也不遠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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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泵閥商務網 政策法規】機動車亂鳴笛現象,在各地屢見不鮮。想象一下,在上下班高峰期,本就擁擠的道路,此起彼伏的汽車鳴笛聲,又或者是夜深人靜時,突然響起急促尖銳的汽車喇叭聲……鳴笛本是為了交通安全,但很多非必要的機動車鳴笛聲,卻嚴重影響了人們的日常生活。
5月20日,市場監管總局發布20項國家計量技術規范。在聲學計量領域,修訂發布JJG 176-2022《聲校準器檢定規程》,制定發布JJG 1184-2022《機動車鳴笛監測系統檢定規程》等,該檢定規程由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牽頭起草,進一步完善補充聲學計量術語、定義、技術指標、性能要求等要素,有力促進聲學計量發展,支撐聲學相關行業健康有序發展。檢定規程將于2022年10月29日正式實施。
JJG 1184-2022《機動車鳴笛監測系統檢定規程》的發布也提醒了我們:新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》即將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!
其中,“第六章 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治”中明確指出機動車的消聲器和喇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,應當按照規定使用聲響裝置。
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的消聲器和喇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。禁止駕駛拆除或者損壞消聲器、加裝排氣管等擅自改裝的機動車以轟鳴、疾駛等方式造成噪聲污染。使用機動車音響器材,應當控制音量,防止噪聲污染。機動車應當加強維修和保養,保持性能良好,防止噪聲污染。
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、鐵路機車車輛、城市軌道交通車輛、機動船舶等交通運輸工具運行時,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喇叭等聲響裝置。警車、消防救援車、工程救險車、救護車等機動車安裝、使用警報器,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等部門的規定;非執行緊急任務,不得使用警報器。
隨著機動車鳴笛監測系統的完善,以及新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》的即將施行,我們的聲環境質量將迎來提升,道路環境也將更和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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